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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海上环境保护专业研究委员会新设下属工作机制——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研究分委会。分委会挂靠浙江海事局、中国拆船协会,主要开展船舶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解相关工作研究。
背景介绍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简称《香港公约》)是IMO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公约,我国是最早参与制定该公约的国家之一。《香港公约》基于船舶全生命周期污染治理理念,管理要求覆盖船舶设计、建造、营运、维修、拆解等各领域。作为全球重要的造船、航运大国,《香港公约》将于2025年6月26日起在我国正式生效。
公约解读
一
船上有害材料的控制
《香港公约》要求各缔约国禁止/限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或在其管辖下营运的船舶上安装或使用公约附录1所列的有害材料,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船舶符合这些要求。
有害材料系指易于对人类健康/环境造成危害的任何材料或物质,包括并不限于石棉、多氯联苯(亦称聚氯联苯(PCB))等禁止或者限制安装和使用的有害材料。
二
有害材料清单的制定
《香港公约》要求每艘新船上应存放一份有害材料清单,该清单应经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结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指南,包括指南中所有的阈值和免除,予以验证。
三
检验的要求
适用《香港公约》的船舶在投入营运前或在《国际有害材料清单证书》签发前需要进行初次检验,并进行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且不超过5年的换证检验。
四
证书的签发
船舶完成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应结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指南对船舶签发《国际有害材料清单证书》。
产业特色
浙江地区有覆盖船舶设计、建造、营运、维修、拆解等全生命周期产业集群,有符合《香港公约》《欧盟拆船法案》等要求的拆船厂,有150余艘大型国际航行船舶合规拆解经验,为开展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研究提供强大产业支撑。2023年浙江船舶工业产值达568亿元,其中修船产值最为突出,占全国修船产值的47%。
研究先行
浙江海事局早在《香港公约》制定之初就成立研究团队跟踪研究,打下了坚实的研究基础,并积极承担、参与相关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代表我国参加拆船国际研讨,主动研究起草《香港公约》履约建议方案。同时,为推动政产学研用在拆船领域的紧密合作,搭建拆船行业广泛参与的研究平台,浙江海事局与中国拆船协会深入合作,共同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推动拆船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计划
一
收集掌握行业数据和信息,摸清我国拆船业现状,全面评估、分析行业发展趋势。
二
推动公约国内法律化进程,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船舶监管体系,提供绿色拆船监管依据。
三
完善船舶拆解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拆船活动,控制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四
提高拆船行业社会认知度,积极宣传中国绿色拆船理念与实践,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
来源:浙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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